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核发铜陵通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发布日期:2020-08-13 10:38点击次数:

铜陵通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审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核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和利用;经营废物类别为HW34废酸(264-013-34、261-057-34),经营规模为56000吨/年(以含酸24%计算)(其中264-013-34类44800吨/年、261-057-34类112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铜陵市铜陵循环经济工业园,有效期5年。

二、你公司应严控原料来源,做好废酸入场检验和特性分析,严格执行对应产品质量标准,过滤渣在鉴别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严禁超范围、超核准经营能力接收危险废物;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维护和管理,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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