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发布日期:2020-08-26 11:06点击次数:

任笑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徽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等,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省农业农村部门印发了《2019年全省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做好 2019 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方案》等系列文件,指导开展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绿化和道路、沟渠两边和城镇、景区周边的“四边”绿化;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提高农田生态防护功能,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二、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一是持续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试点示范,以7个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15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44个农药械试验示范点为带动,持续开展绿色施肥,全面推进先进农机农艺,纵深推进化肥减量增效。2019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 298万吨(折纯量),比2018年下降4.4%;农药使用量1.21万吨(折百),比2018年下降5%。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为88.7%;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为38.24%,比上年提高8.19%;统防统治覆盖率为 44.4%,比上年提高1.1%。

二是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单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意见的通知》,在宿州、宣城、六安等市开展回收或替代试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推进地膜回收使用工作。2019年全省农膜回收率为79.16%,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交售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

三是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省农科院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团队,攻关研发综合利用技术,大力示范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质化和能源化等技术,为龙头企业,广大农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技术依托。全省建成乡村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359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90处、饲料化或基料化项目44处、秸秆发电项目21处、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16处。

四是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快推进技术推广工作力度。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三种组织模式:“截污建池、收运还田”“农牧结合、制肥还田”“异地集中处理中心”;五种技术模式:“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粪便垫料回用、异位发酵床”,基本实现了“一场一策”全覆盖。

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导则》《安徽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逐步提升。全省已建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等中转设施2871座(个),压缩式转运车辆2864辆,无害化处理设施(填埋场、焚烧厂)92座,配备环卫保洁人员14.8万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采取PPP模式,着力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

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委农工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整体谋划、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颁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试行)》,自2020年1月起实施。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新增建成264个乡镇政府驻地和1596个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管控,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

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纳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工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省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在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基础上,将“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纳入到定期监督性监测内容。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充实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等多项反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的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功能,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法。

四、聚焦宣传,助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新华社刊发《打通基层污染防治攻坚战“最后一公里”》,省广播电视局推出《黄山市推行农药集中配送,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还收到了节本增效的效果》《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初显成效,示范区出现水清地沃田园美的新面貌》等新闻报道,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催生农民自身动力,形成合力治污、建设新农村的局面。

五、统筹资金,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31.5亿元(每年10.5亿元),并从2016年起,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约4亿元,对全省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的农村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给予补助。2020年,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0.74亿元,支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55亿元,支持全省10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问题,统筹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917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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