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023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发布日期:2020-08-26 11:11点击次数:

章雁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着实改善农村自然风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水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我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作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先期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18年,我省率先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15199条,总长度6962km。2019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纳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落实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工作方案中统一实施。持续开展每个县(市、区)2个典型乡镇和每市一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是持续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要求,启动实施3个试点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对试点县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地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和农村湖塘,统筹开展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多项措施,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集中连片统筹规划,水域岸线并治,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致力于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最美乡村。

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安徽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安环委办〔2019〕112号),排查出1829个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清单,并交办各市政府,督促各市分类推进,限期整改。截至6月底,已整改销号310个。指导各地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四是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纳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工作,确保设施运行维护有人监管、有人监测、有人指导。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标体系,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省级生态环保督查范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宜居、山清水秀的美好乡村。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917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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