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0166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发布日期:2020-08-26 11:13点击次数:

农工党安徽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面源污染治理 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季调度《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评估主要指标进展。坚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监督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大秸秆焚烧监管力度。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3号),部署相关工作。自今年1月1日起,会同省气象局每日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对发现的异常点位派员进行复核。对禁烧工作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市,发文通报,督促整改。

三、科学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联合省农业农村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共同推动畜禽养殖禁养区规范划定与管理。按照“谁划定、谁管理”的原则,督促将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清理到位。对以环保等名义搞无猪县的,要求一并清理。59个县(市、区)印发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473个。

四、开辟生猪养殖绿色通道。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支持绿色养殖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明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等六项具体措施,支持生猪生产绿色发展。组织做好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环评审批,精简行政申请材料和压缩审批办结时限,将公示时间与评审论证压茬进行,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

五、加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中央共投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约6.9亿元,用于430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坚持统筹集成、整合叠加相关政策、资金、资产、资源,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通过引入PPP模式,建立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基金、建立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保护保护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构建形成政府、市场、群众、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最后,衷心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共建美丽宜居、山清水秀的美好乡村。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917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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