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76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科技与财务处发布日期:2020-09-01 16:50点击次数:

钱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推行“环保管家”管理模式》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传统的环保类服务,如环评、排污许可、应急预案等都属于国家强制实施的,企业会积极主动的完成手续,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在国家相关环保政策的鼓励下,不同于传统环保服务的“环保管家”服务模式逐渐进入企业、园区和政府,据悉,我省部分企业已经自行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公司作为“环保管家”为其从项目筹建期、建设期、运行期提供全周期的环保服务。省内部分工业园区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引进了“环保管家”,为其提供项目准入咨询、区内企业环保问题排查诊断治理、相关环保政策培训等一系列保姆式服务。

其中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其“环保管家”的指导下,已经建立起环境监控系统,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方面实现了区域全面感知、智慧诊断,进而为科学减排、精准治理、持续达标提供科学依据,有效开展了“测管治联动”一站式第三方服务模式,实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促进了企业及园区整体环保水平的提高。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精神,2018年8月16日,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1072号),积极推动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成效。为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19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85号)。据此,为鼓励有条件和基础的园区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19年我厅配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一批遴选工作,2020年6月进行了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促进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外事与财务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35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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