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水生态环境处发布日期:2020-09-02 17:28点击次数:

陈明华等7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皖北河流水质达标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我厅高度重视宿州等皖北地区河流水质达标工作,特别是宿州市沱河关咀断面水质达标以及沱湖、洪泽湖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多次实地调研,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流域范围内市县共保联治、联防联控,合力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沱湖流域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沱湖流域打造成生态补偿示范样板。

二、强化资金支持。“十三五”以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安排1.42亿元。2018年宿州市成为全国首批20个城市黑臭水体示范城市之一,获得中央财政补贴6亿元。此外,省财政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903万元支持宿州市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305万元支持突出环境问题整治。2018年,在全省实施了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以经济手段助推地方加强水体水质改善工作,宿州市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80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指导、支持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的倾斜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帮助宿州等皖北地区加快实现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9317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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