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新核发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发布日期:2020-09-23 12:31点击次数:

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管中心技术审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重新核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384-004-31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421-001-31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铅废弃包装物、劳保用品,900-044-49废弃的铅蓄电池);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规模合计28.3万吨/年,其中900-044-49、900-041-49计25万吨/年,384-004-31、421-001-31计3.3万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工业园区;有效期5年。

    二、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签标识,分类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及时将新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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