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合肥紫蓬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发布日期:2020-09-23 16:47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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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紫蓬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本项目建成后可增强合肥西部地区供电能力,提高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在落实《报告书》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厅同意本项目建设。参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估函〔2020〕99号评估意见,我厅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肥西县,主要包括紫蓬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肥西至皋城π入紫蓬500kV线路工程。

(一)紫蓬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新建2×1000MVA主变,2×60Mvar低压电抗器,4×60Mvar低压电容器,500kV出线4回(至皋城2回、肥西2回)。

(二)肥西至皋城π入紫蓬500kV线路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新建同塔双回线路长度2×2.18km,老线路恢复架线长2×0.488km,其中皋城侧开端新建线路长2×1.6km,老线路恢复架线2×0.218km,肥西次开断新建线路长2×0.58km,老线路恢复架线2×0.27km;新建铁塔9基,拆除老塔3基。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本项目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按照工程地点、规模、工艺等实施,如有重大变更或超过五年才开始动工,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输电线路两侧电场强度超过4kV/m或电磁感应强度超过0.1mT的物理空间内的居民住宅等应全部拆除。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输电线路廊道范围内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

(三)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恢复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同时,做好变电站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合法处置工作。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竣工后及时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和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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