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提前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0-10-28 09:10点击次数:

8月21日,合肥市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顺利完成,较生态环境部确定的工作完成时限提早了一个多月。作为全省工作任务量最重的城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克服疫情影响,靠前服务、狠抓质量,全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859张,排污登记10337,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全覆盖任务,初步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为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管理新格局打下良好基础。

全面排查、精准发力,形成分类管理“收纳箱”

为做到对固定污染源“应发尽发”、“应管尽管”,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建立专项工作组和市、县(区)、乡镇(社区)三级环保监督网格员监管制度,严格落实“摸、排、分、清”四项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结合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统计、应急减排等环境管理信息库,并进一步函询市场监管等部门查漏补缺,全面摸清底数,形成包含17791家企业信息的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信息库。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逐一核实,对排污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处置。

扎实推进、精准施策,制出排污企业“身份证”。

清理整顿工作伊始,合肥市就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第三方审核技术帮扶的招标工作,深入园区、乡镇为企业现场讲解登记和申报工作注意事项二十余次,手把手帮助企业填报登记信息,整理部分重点行业发证参考排放标准、填报模板,录制培训教学视频等,全面提高整体核发质量和核发效率。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的总要求,将排污许可改革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重点改革的工作任务,强力推进。按月确定核发重点行业任务,倒排工期;建立周调度、月总结的调度机制;每周通过排污许可微信工作群通报工作进展,约谈帮扶落后区域,确保按时序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一张张崭新的“绿色身份证”在生态环境窗口生成打印,在做好许可证送达的同时,还注重做好对企业证后责任落实的宣传和提示。

严抓质量、毫不放松,标定证后监管“领航灯”

作为全国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改革试点城市,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在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过程中,积极谋划,创新思路,探索“合肥模式”。发证前,不断加强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工作衔接,提前核定企业排污许可行业分类及管理层级,选择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校核单位产品排水量,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制定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监管内容,探索在一定范围内环评和排污许可两次许可一次办理;发证时,建立职能科室会签会审发证制度,逐步将对企业的各方面环境监管内容载入许可证,细化管控要求,逐步实现“一企一策”的现代化治污基础;发证后,持续推进在线监控设施“三个全覆盖”,指导排污单位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落实证后执行报告,建立按“环境保护因子”执法模式,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和延续,持续推动许可证与各项环境监管制度的衔接运用,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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