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予批准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发布日期:2020-11-02 14:56点击次数: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和《报告表》存在如下问题:

一、基础资料交代不清晰,本工程依托的基建工程建设状况内容缺失。

二、本项目所附设计图出图时间与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时间未交代清楚,直线加速器机房是否涉及未批先建在环评文本中未有明确结论。因《报告表》中关键基础资料核医学科设计图(附图2)明确表明“不得作为施工依据”,因此本项目核医学科部分缺乏针对性和评价依据。

经研究,我厅决定不予批准《报告表》。在《报告表》未通过批准前,本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文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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