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暂不予许可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的函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发布日期:2020-11-19 22:57点击次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收悉。我厅委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技术审查。结合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我厅认为你公司不符合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条件。现不同意核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你公司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文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函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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