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换发宣城市富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发布日期:2020-11-27 17:59点击次数:

宣城市富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现场核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换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废物类别为HW22含铜废物(304-001-22、397-004-22、397-005-22、397-051-22),HW23含锌废物(900-021-23),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02-48、321-003-48、321-009-48、321-010-48、321-014-48、321-022-48、321-027-48、321-028-48),详见附件。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和利用;经营规模为310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38号和松泉西路12号,有效期5年。

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记录薄和台账记录,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签标识设置,加强危险废物堆场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入场特性分析,尤其是来自铜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烟灰,必须分析铅和砷含量,确保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附件:宣城市富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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