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轮胎检测判别系统挪址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发布日期:2021-01-19 10:04点击次数: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X射线轮胎检测判别系统挪址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本项目满足你公司发展需要,符合辐射正当性原则,对周边环境、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影响均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我厅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评估函〔2020〕216号评估意见,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设项目内容:你公司在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8号美亚光电产业园2号厂房东南角开展X射线轮胎检测判别系统生产、使用(调试)活动,依据你公司发展及车间布局规划,拟将调试区整体调整至3号单层厂房东南角,并将生产、销售、使用规模由20台X射线轮胎检测判别系统/年增加至30台/年。

二、本项目所有涉及X射线源通电状态下的生产、安装、调试等工作,均应在成品铅房内进行,并在通电前确保门机连锁运行正常。

三、你公司销售射线装置时应核查买方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信息,告知使用单位不得无辐射安全许可证、超许可范围使用射线装置。

四、你公司应加强辐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你公司涉及射线装置生产、安装、调试、销售等工作内容的人员均属于辐射工作人员,各个工作场所需配备相应数量辐射工作人员后才能运行,新增工作人员上岗前应通过职业健康体检、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同时做好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五、请在本项目涉及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前向我厅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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