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监察室发布日期:2021-01-26 09:29点击次数: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省厅调查发现,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省厅决定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在挂牌督办期间,请你局落实督办事项(见附件)有关要求,同时暂缓受理违法主体报批的新、改、扩建项目(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环境违法案件整改完成并经你局预验收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厅。

联 系 人:省环境监察局  黄平好  相汉宸

联系电话:0551—62376102(兼传真)

附件: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及督办事项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及督办事项

一、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批建不符。该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卷料系统1套、冲杯机1套、拉伸机9套、彩印机4套、喷涂系统2套、烘炉系统6套(清洗工序烘干炉1套、打底工序烘干炉2套、彩印工序烘干炉2套、内涂工序烘干炉1套)等。实际超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载明内容建设了卷料系统1套、冲杯机1套、拉伸机6套、清洗工序烘干炉1套、彩印工序烘干炉2套、内涂机14套、内涂烘干炉1套。

    (二)建设项目未验先投。该企业年产3亿只500mL铝制两片罐生产线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于2019年5月投产至今。

(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2020年10月28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连续3次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企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氟化物浓度分别为53.8mg/L、44.0mg/L、42.6mg/L,平均浓度为46.8mg/L,超过排放限值1.34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该企业未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将大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转移废边角料、次品罐等工业固体废物出省利用未报备案。将大量袋装污泥、含油墨杂质废物、废涂料桶、废油墨桶、桶装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部分危险废物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建立污泥、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废乳化液、含油墨杂质废物、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台账。

(五)其他环境问题。该企业事故池内存放大量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                                                                                                             

二、督办事项

    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一)责令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改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经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1月底前将审查同意后的整改方案报省厅备案。

    (二)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该企业前期群众投诉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核查,举一反三,依法全面认真调查环境问题信访案件,并及时反馈;进一步调查取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加强对企业督促指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情况及查处结果等,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办期限

    2021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