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核发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发布日期:2021-02-07 11:25点击次数:

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审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核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类别为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桶(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和沾染油漆、涂料、油墨的废包装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经营规模为15000吨/年,其中废金属包装桶10000吨/年、废塑料包装桶50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芜湖市繁昌区孙村工业园,有效期5年。

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应对生产的废金属、废塑料按批次进行检测,确保满足相应产品质量标准后方可对外销售,否则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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