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换发安徽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发布日期:2021-02-24 10:15点击次数:

安徽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现场核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换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类别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废乳化液(HW09),具体类别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60000吨/年,其中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45000吨/年、废乳化液(HW09)150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埇桥经济开发区,有效期5年。

二、你公司应尽快完善废油桶利用项目变更相关手续,尽快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标签标识并分类分区存放;加强危险废物入场特性分析,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利用;产物应满足相应产品质量标准,否则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附件:安徽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