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发布日期:2021-03-24 09:30点击次数: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强化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我厅对全省各市生态环境部门2019年10月-2020年9月已审批的部分环评文件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6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辐射工作人员剂量估算模式错误、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标准、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问题。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规定,对安徽全方环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赛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编制单位及杨烨华等5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上述环评文件审批部门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对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后续监管要求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

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后续监管要求

环评文件名称

审批部门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评估单位

编制

人员

存在问题

编制单位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依据

审批部门相关要求

1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全方环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杨烨华

信用编号BH014477

辐射工作人员剂量估算模式错误。

失信记分5分

失信记分5分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补充说明辐射工作人员剂量计算,加强项目运行期辐射环境监测。

2

宿松县人民医院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宿松县人民医院

安徽全方环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杨烨华

信用编号BH014477

环保目标应考虑以DSA机房边界球面体50m范围内,该报告表机房上方保护目标只描述5m。

失信记分5分

失信记分5分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补充说明环境保护目标,加强运行期辐射环境监测。

3

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镁铝合金质量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

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苏睿

信用编号

BH022226

1、辐射工作人员剂量估算模式错误。探伤机辐射源强数据应选择其额定电压240kV条件下的参数,但是报告表中却选取200kV条件下的数据作为评价预测的源强。

2、环境保护措施不明确。未明确CT铅房所在处理车间的通风措施。

失信记分5分

失信记分5分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补充说明辐射工作人员剂量计算,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4

宿州老城110kV等3项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李启良

信用编号BH009835

1、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有误。项目输电线路经过声环境2类功能区,根据“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应为二级,而报告表确定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2、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类比对象与类比监测数据不匹配。专题报告P16-18页中,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类比对象为仙桥变电站,而类比数据为永钢#6变电站,二者矛盾。

3、变电站噪声源强参数选取有误。专题报告P18-20页中,声源源强列表与预测计算取值不一致。

失信记分5分

失信记分5分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补充声环境评价,以满足相关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运行期加强噪声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5

铜陵市滨江大道(白云路—笠帽山段)东侧地块管线迁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赛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徐小文

信用编号BH025709

1、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表述不清路,路径位置及长度描述图文不一致。

2、现状监测报告不规范,现状监测报告无封面,无监测点位布置图,未按照检测规范提供检测时的环境参数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信息。

3、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内容不全,遗漏铜都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现状调查与评价。该问题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八)款,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调查内容不全。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未按照“HJ 24-2014”的要求,对项目涉及的电缆线路电磁环境影响、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期声环境影响进行类比分析;架空线路电磁环境影响预测未计算经过居民区的环境影响,也未提出经过居民区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失信记分5分

失信记分5分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补充说明现状调查和现状监测,加强运行期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6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一期电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淮北正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王艳艳

信用编号BH014694

1、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表述不清。甲醇变线路工程路径描述不清,缺失文昌宫变、藕池变前期工程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2、现状监测报告不规范。未按照检测规范提供检测时的环境参数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信息;附有两份同编号的现状监测报告,内容不完全一致。

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错误。项目输电线路经过声环境2类功能区,根据“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应为二级,而报告表确定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4、变电站噪声源强不一致。变电站声源源强列表与预测计算取值不一致。

5、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缺失或错误。变电站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错误,预测结果错误;报告表中进行了四回输电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理论预测,与本工程线路同塔双回的架设方式不符;报告表未明确线路设计确定的相序,仅预测了逆相序;未按照“HJ 24-2014”的要求,进行运行期线路噪声影响类比分析。

失信记分5分

失信记分5分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补充项目前期环保手续和现状监测,加强运行期噪声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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