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1-04-28 08:55点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9306(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

建设地点:淮南市寿县,六安市霍邱县,阜阳市颍上县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里程约95.248公里,设置跨越沟渠、河流等桥梁26座,其中特大桥5座、大桥4座、中桥10座、小桥7座;涵洞284道;互通立交8处(含1处预留);分离立交40座,通道194道。本项目设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5处匝道收费站。项目总投资149.7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890.41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污水、涉水施工扰动水体的影响。施工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圩内沟渠或综合利用不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在加强施工活动管理、优化涉水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的情况下,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的污水排放、路面径流冲刷进入沿线水域对水体造成的污染及风险事故水污染。本项目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对处理水再进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不外排;收费站及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辅助设施内部绿地浇灌,不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现场,将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合站合理选址、拌合设备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对环境空气的固定源影响主要是餐饮油烟和加油站产生的废气。服务区餐饮油烟房建区餐饮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加油站配备油气回收装置

3、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72处。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取土场在四周设置高围挡,选用低噪声、性能好的挖土机作业,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运营期设置声屏障总长约19330米、并预留隔声窗费用;采取单独隔声窗的共23个敏感点。为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后期将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对上述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调整。

4、生态环境:全线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处,分别为大别山北麓山前丘陵岗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和淮河中下游湖泊洼地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避让了六安市城东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城西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未穿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穿越霍邱县自来水厂、潘集镇自来水厂、孟集镇自来水厂、三流乡、宋店乡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项目不在上述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拌合站、施工营地等大临设施。施工完毕后,对主体工程沿线进行绿化,对临时工程进行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要求施工地界周围布置必栅栏、围墙;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护宣传教育等。对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沿线设施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区等分别采取表土剥离、截排水措施、边坡防护、土地整治,表土回覆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5、固体废物: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拆除建筑垃圾用作道路建设和房屋建设材料,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置,严禁乱丢乱弃。工程临时表土堆放在高速公路两侧临时堆土场,用于绿化带填土、路基边坡覆土绿化及临时工程生态恢复。营运期生活垃圾在各站区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加油站罐底含油废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服务区餐饮废油由专门回收废油脂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6、环境风险:采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跨敏感水体(淠东干渠、淠河、汲河 、淮河特大桥路段和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桥梁安装桥面径流收集管道和事故池,路基段两侧边沟要做防渗处理并在低洼处设置收集池,收集池也要做好防渗工作。配备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

   有关部门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了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同意项目用地划补方案,安徽省林业局同意在颍上县八里河保护区建设,安徽省文物局同意项目有条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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