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市启动县(区)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22 17:03 信息来源:省第二次普查办 浏览量: 【字体:  

2020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收官之年,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查档案资料整理普查工作验收、普查公报编制发布、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等工作。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国污普〔2019〕9号)要求,此次普查采用自下而上的顺序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的内容包括:普查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编制、经费落实、两员选聘及管理、宣传培训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筛选和建立情况,入河排污口、非工业企业锅炉清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开展情况、数据汇总审核和整改情况、质量核查开展情况等。验收结果将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省普查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皖污普201913号),对验收程序和要求做了统一布置。目前,我省多市已按文件要求,启动对县(区)级污染源普查的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