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执法大练兵

发布日期:2021-01-07 17:12 信息来源:稽查处罚室 浏览量: 【字体:  

近期,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入围生态环境部2020年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安徽省推荐名单。截至2020年11月30日,亳州市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91件,处罚金额1161万元。其中,支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9件,处罚金额745万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22%和120%,实现“双提升”。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亳州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在交叉执法练兵活动中成立临时党支部,执法人员白天开展执法检查,晚上进行卷宗评查,充分发挥临时党组织在前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执法党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环保铁军精神。

二是创新练兵形式。业务练兵与创新执法相融合,强化执法成效。市级业务骨干下沉县区帮扶,实地开展“以查代训”执法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执法检查综合技能培训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问题。截至目前,支队移动执法系统共上传执法检查笔录3500条,较去年同期增长168%,居全省第一位。

三是执法帮扶相融。亳州市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到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在严格执法、坚守红线的同时,采取“正面清单”执法监管方式,做到宽严相济。2020年以来,亳州市确定正面清单企业94家,对3家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完成对196家企业的服务指导,对46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跟踪指导、定期“回头看”,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四是突出典型示范。在安徽VOCs综合治理行动中,亳州市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作为执法标准,同时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快速检测方法,对亳州某鞋服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厂内VOCs无组织超标排放案,成为全省第一案;对某生物质秸秆颗粒科技公司内一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炼铅点立案查处,是2020年安徽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第一案;对亳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尾气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报告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成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实施行政强制全省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