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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消解、拌合站,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来信人: 袁**** 来信时间:2021-09-23 14:19
太和县X013县道新城家园南侧120米,私设的石灰消解、拌合站,其四周距居民生活区的距离分别为东侧50米、南侧90米、西侧50米,北侧120米。9月23日石灰消解、拌合站工作时造成大量的石灰扬尘,飘落进居民家里,且使汽车上覆盖一层石灰,迫使周边居民家家户户门窗紧闭,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出行。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四节第68-72条的规定。请尽快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惩治相关人员,消除扬尘污染源。
回复
回复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21-09-28 17:33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厅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反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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