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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嘉宾:

时间:2023年6月7日

摘要: 6月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顾群率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水生态环境处、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和听众朋友进行在线交流,回答听众的咨询和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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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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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顾群率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水生态环境处、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和听众朋友进行在线交流,回答听众的咨询和疑问。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顾群介绍,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2010万吨钢铁产能现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开展VOCs低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1-4月,全省排查VOCs废气治理企业3102家,排查VOCs污染物末端低效治理设施564个。常态化推动扬尘治理阶段性工作,一季度全省排查问题1134个,整改完成1064个。统筹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启动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加强巢湖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233个重点建设用地地块遥感监管。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35个省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和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净水攻坚行动。1-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降幅全国第三;优良天数比率为79.7%,同比提升0.9个百分点,升幅全国第五。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9.6%,同比上升11.2个百分点,巢湖水质由去年同期Ⅳ类改善至Ⅲ类。

二是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关于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围绕林业等12个重点领域系统开展排查,各地已累计排查立行立改问题2323个,完成整改1653个。动态建立2023年度“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强化调度推进,对中央层面交办的34个年度整改任务挂图作战,现场督办,推进整改。1-5月份,已预警提醒239次,开展明查和暗访调研200余人次。

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编制《安徽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指南》,为开展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提供规范指导。“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期间,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黄山市开展主场活动,宣传发现13个全球新物种,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修订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四是深入开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一季度,赴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开展招商,直接推动项目36个,总投资591亿元。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共会见客商81批次,552人次,招商引资项目总数434个,总投资额3992.4亿元。其中,已签约项目226个,投资额2571.8亿元;已开工项目92个,投资额867.2亿元;已投产项目116个,投资额553.5亿元。与中国交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未来五年提供不低于1000亿元的金融支持。

五是多措并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深化2023年度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的通知》,主动对接2023年第一批9601个重点项目环评。1-5月,全省共审批通过2494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召开2次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会商会,推动解决庐北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安庆海口长江大桥等6个省重大项目环评编制中遇到的难题。深入推进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结对服务企业1478家,1-4月,走访企业3437家次,收集问题1366个,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110个,按月回访问效,切实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节目中,10多位听众通过打电话、发微信,分别就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省空气质量改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污染投诉渠道等问题与上线嘉宾进行了咨询和交流。


 

水生态环境处级调研员  孙莉宁

 

贾女士:之前我承包了村里的水库进行养鱼,最近村里要解除我的承包合同,说是因为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那我现在就不能养鱼了吗?  

水生态环境处级调研员孙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从事网箱养殖,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所以能否养鱼关键是你怎么养?网箱、还是天然放养是否投饵以及在一级保护区还是在二级保护区养你承包的是村里的水库,初步判断应该属于小型水库。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规范,小型水库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下水面是要划入一级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老百姓水安全是头等大事,还请你多支持政府的工作。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兴

 

朱先生:请问今年的秸秆禁烧政策较往年有什么变化?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兴:今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首次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名义向各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印发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从管控措施、火点认定,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提升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管控措施,强化源头管控,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结合传统防控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二是从严认定火点,凡是现场正在焚烧,或者存在焚烧痕迹的,一律认定为火点;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将认定后的火点数量直接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今年各地凡是秸秆焚烧火点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且全省排名前三的,省环委会将公开约谈当地环委会负责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目前,厅正在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由执法局负责人带队对16个市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导。

 

 

大气环境处副处长 赵志泉

 

主持人:今年我省遭遇了连续、多轮严重的沙尘天气,这对全省的空气质量有多大影响?

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赵志泉:2023年1月以来,全国共出现12以上次沙尘天气过程,为近10年来最多。影响到安徽省的沙尘过程主要集中在1月、3月和4月。其中3月23日-28日、4月11日-16日两次沙尘暴对安徽省影响范围最大,强度最强,除黄山外,安徽省其余各市均出现高浓度的粗颗粒物污染,导致出现AQI“爆表”的情况,其中亳州和阜阳市PM10日均值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截至5月底,沙尘过程导致全省累计的PM2.5平均浓度升高约1.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升高约18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率损失约7.9个百分点。我省16个地级市共出现47天重污染天,有29天是由于沙尘天导致的,这29天中还包含25天严重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 王成贵

 

主持人:有网友咨询,是不是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办理环评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成贵: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可查询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可通过互联网搜索,或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查看拟建项目是否在名录内,不在名录内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也可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科室、或者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部门窗口。

 

 

张先生:我想问一下为什么现在拨打你们“12369环保举报热线”都转到“12345”去了?目前除了12345,还有哪些渠道可以反映环境污染问题呢?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65号)要求,2021年年底前,各地区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地方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我省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已于2021年年底前优化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所以您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都转到“12345”去了,您也可以直接拨打当地12345热线反映生态环境问题。

目前反映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信、访、网、电、微”等方式:1、信件:可以通过书信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生态环境问题;2、走访:可以通过走访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生态环境问题;3、网络:在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首页点击“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进行网络举报;4、电话:直接拨打属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生态环境问题;5、微信:关注“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反映生态环境问题。

 

 

宿州张先生:我住在宿州市埇桥区,有时候发现小区周边的河水颜色发黑有臭味,这个是不是黑臭水体?另外,发现了该向那个部门反映?

水生态环境级调研员孙莉宁:城市黑臭水体是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幸福感。“十三五”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我们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应该说取得了不少成效,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治理,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判别城市黑臭水体有两种方式:一是感官判断,对附近群众随机开展调查问卷,如果被调查人数中60%以上认为有黑臭问题,则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政府就应纳入整治;二是水质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点位、氨氮4项,其中任意1个指标超标,就可以认定为黑臭水体。目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的职责在住建(城管)部门,监督职责在生态环境部门。如果发现黑臭水体,可以向生态环境部门或住建(城管)部门反映,我们会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推进整治。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张石龙

 

主持人:说到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如何判定?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又是如何治理的呢?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石龙:农村黑臭水体的判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感官判定,如果某水体有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有任意一种情况,即视为黑臭水体。二是进行水质监测。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农村水体,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3项指标(指标阈值为透明度<25cm,溶解氧<2mg/L,氨氮>15mg/L)。3项指标中有任意1项不达标即为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应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体净化”的基本技术路线具体实施,其中,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是选择其他技术类型的基础与前提。控源截污是指对水体水质有影响的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和水产养殖废水、种植业面源、工业与服务业废水、垃圾等污染进行源头防控和治理。内源治理是指对于黑臭严重的水体,为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可实行污染底泥疏浚。水体净化是指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如修复水体自然岸线、种植水生植物、连通水系等,增加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

 

 

主持人:顾专员,为了让安徽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下一步我省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开展哪些重要的工作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顾群:好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

一是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今年将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计划分两批对4个市和4个省直部门开展例行督察。继续按季度拍摄省级警示片,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拓展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整改上加强帮扶指导,适时组织抽查核实。

二是狠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深化点源、面源、移动源“三源”共治,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化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包保帮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集中力量重点帮扶。加快火电、钢铁、玻璃、砖瓦等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家具、板材等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基本完成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一厂一策”编制,积极防控臭氧污染。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持续开展施工、道路等扬尘管控专项行动。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实施全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三是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持续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强化巢湖蓝藻水华预警监测和应急防控,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汛期水生态环境监管,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全力防范汛期水环境质量下降和水环境风险。

四是抓实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持续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地块遥感监测,防范违规开发利用;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工作。深入实施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指导开展国家及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督促分类整改。搭建交流平台,推介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和设备。组织制定畜禽养殖排放标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肥东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顾专员在节目的最后代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感谢广大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节目现场没有来得及回答的问题,将带回去后认真研究,一定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将结果在下期“政风行风热线”中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