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发布日期:2021-08-13 17:13 信息来源:宣教中心 浏览量: 【字体:  

8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相关工作规定;会议还邀请了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明发作民法典学习专题辅导报告。厅党组书记、厅长贺泽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峰分别进行了领学。

贺泽群指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贺泽群强调,要深刻领会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意义,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积极做好服务军队、服务军事、服务军事科研等工作,加大对军转干部的关心帮助力度,扎实推进双拥工作,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李明发以“民法典环境侵权的立法变化与适用”为题,分别从“环境污染责任”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环境法律体系、民法典环境侵权相关规则的适用及民法典实施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影响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生动阐述了民法典环境侵权的立法变化历程和适用范围,报告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民法典理念和意识。

贺泽群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颁布实施民法典,不仅为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提供了基本的行为规则,也为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贺泽群强调,深刻把握民法典中绿色要义,全面推动民法典贯彻落实。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民法典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条款,深刻把握蕴含的绿色核心要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民法典有关规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二是要加大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将学习民法典与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在法律之下想问题,做决策。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同民法典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特别是要把有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落实到后续的生态环境配套立法工作中。四是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推动以法治手段化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社会矛盾和风险,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的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厅领导班子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