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七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10-08 11:18 信息来源:宣教中心 浏览量: 【字体:  

9月27日下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七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艳辉向媒体介绍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建设情况。

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自今年6月起,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大臭氧防治工作力度,有力推动全省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截至目前,PM2.5平均浓度为3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O3平均浓度(8H-90per)为15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6%;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4.8%,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6-8月,全省PM2.5浓度均值为18.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4.1%;O3月均浓度(8H-90per)均值为157微克/立方米。7月份全省空气质量更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单月历史最优,PM2.5仅13微克/立方米(之前历史记录为2020年6月,18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PM2.5年均浓度一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高达98.2%。今年不仅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全面向好,而且空气质量改善的惠及面更广,全省16个设区市空气质量都实现改善,亳州、淮北市PM2.5降幅领先全省。在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的今年7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我省占据6席,黄山市名列第一,亳州、宿州、淮北、宣城、六安位居第五、第十一、第十四、第十七和第十九。

三个月以来,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主要举措有:一是坚持重点问诊。以重点工程项目减排为主要抓手,实行VOCs治理“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节点化调度”。面向全省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十四个行业,梳理重点治理项目,现已确定2021-2023年VOCs综合治理年度项目1100家,预计减排量1.36余万吨。二是坚持科学施策。统筹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协同治理,组建细微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技术团队,在淮北、宿州、淮南3市先行先试,开展周期两年的“一市一策”研究,尝试为全省区域臭氧污染防治提供科技支撑范本。三是坚持精准治理。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区域“五个重点”,深入落实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要求,针对VOCs年排放量超过10吨及243家涉VOCs省级重点企业,46个重点工业园区及38个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开展“一企一案”“一园一案”编制,探索出一条“方案先行、跟踪管理、绩效审核”的系统性治理路径。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开展工业企业、餐饮服务店面、汽车维修行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执法检查。6-8月,全省已累计检查涉VOCs排放企业3094家,立案查处115家122件违法案件,共处罚金近500万元。五是坚持为民办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将解决群众投诉的臭气污染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城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暨异味溯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化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实现异味因子指纹管理、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水平提升、基本掌握异味污染形成机理和规律三大目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采取区域交叉互查的方式,调用大气移动走航监测车、颗粒物激光雷达、无人机和第三方环境检测等综合手段,对部分投诉集中区域异味进行综合溯源。

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建设情况

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汽车排放已经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汽车超标排放、监管尚未形成闭环的问题依然突出。2018年国务院出台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全面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是指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和维护修理,使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I/M制度聚焦超标排放车辆,统筹法律、政策、经济、技术、市场等各种手段,形成汽车排放“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将促进汽车排放性能“健康”状况大大改善,可低成本从源头上削减在用汽车污染物排放,通过简易流程将超标排放汽车数量和排放总量控制在较低水平,是针对在用汽车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长效机制。

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即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就落实国家要求进行沟通交流,起草工作方案。2020年9月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对我省工作方案的意见。随后,省生态环境厅主动走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省汽车行业协会、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省汽配维修商会,调研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汽车维修企业,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将意见建议吸收至方案中。今年1月,该方案通过了合法性审查,推进芜湖等市先行先试和省级交换平台建设。在前期工作完成后,7月,省生态环境厅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安徽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标志我省I/M制度全面实施。

7月底,建成省级检验和维修信息共享机制,完成省级交换平台建设,实现了I站(检测机构)和M站(维修机构)信息数据实时交换共享。8月又联合发布《关于安徽省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的通告》,简明扼要告知公众I站和M站的查询方式,说明“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的具体模式。

截至目前全省I/M制度运行良好,7-8月全省已有2116辆机动车检测超标后,进入M站进行了维修后再次复检合格,已实现了超标排放汽车“检验—维修—复检”的闭环管理。以从去年开始试点的芜湖市为例,截至2021年8月,芜湖市已有3730辆机动车按I/M制度的要求进行了维修,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罚1228辆,机动车检测超标比例大幅度下降,较未实施前下降48.2%。

下一步,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三部门将继续强化沟通协调,推动深化I/M制度,强化I站检测质量,打击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提升M站排放超标汽车诊断和维护修理能力,打击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护修理、破坏汽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等行为。加大生态环境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测的四方联合执法力度,让超标汽车寸步难行,确保汽车排放超标治理取得实效。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赵志泉、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韦勇、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一级调研员许孝根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李祥龙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