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四抓四改”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2-01-24 16:23 信息来源:池州市局信息中心 浏览量: 【字体:  

2021年,池州市委、市政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聚力攻坚守护绿水青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了生态环境的靓丽底色。

强化部署抓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坚持一线指挥、一线调度,多次主动深入矿山生态修复、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自然保护地、建筑工地等点位开展调研、督导、暗访,现场推动整改落实。

专项行动抓整改。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减污整改百日攻坚行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排查整治等专项攻坚行动,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大清理、大起底、大体检,排查出的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整改。

健全机制抓整改。积极探索“两单、两责、两督”工作机制,逐个问题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行双向交办,明确验收销号流程,严把问题整改、验收公示、销号备案“三道关口”。常态化开展调度督办,聘请第三方开展暗访督查,并与环境监督长制联动,将问题整改纳入各级环境监督长调度、监督员巡查范围,建立拉条挂账、全程监管、跟进推动、办结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

强化责任抓整改。坚持每周调度,根据调度情况,综合运用工作提醒、催办、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以解决,一些长期性问题整改得到有力推动。严格执行《池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办法》,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以考核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监管责任落实。截止目前,2021年需完成整改的254个国家、省级层面问题已全部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