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区创新机制推动环境执法精准化

发布日期:2022-11-23 17:36 信息来源:淮北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今年以来,淮北市相山区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1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8件、罚款316.933万元。适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9件(查封8件、责停1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4件,约谈企业9家。

推行首违免罚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积极落实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在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符合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2批次27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推行分类约谈查处。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主动监督”原则,以排污单位为监管重点,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建立完善约谈制度,针对新入驻企业、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提醒其注意问题苗头、敲响警钟,责令限期整改。今年以来,累计约谈提醒企业9家,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免予行政处罚企业3家。针对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及环境违法严重及偷排偷放的企业,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落实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执法人员在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严格以裁量规则和基准为指导,全面调取有关违法行为和情节的证据,审查人员严格遵守裁量规则,依规裁量审核。在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中载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适用依据和理由,以及告知当事人享有裁量的陈述申辩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和理由,更好保护作为行政相对人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