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1日,我厅现场检查发现,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改变生产废气处理方式等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皖环函〔2019〕1030号)。
你局于2020年5月20日向我厅申请解除该起案件的挂牌督办,我厅派员现场核查发现,该案件尚未整改到位,要求继续督办。经整改,你局组织并通过了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的预验收,于2020年7月22日再次向我厅申请解除该起案件的挂牌督办,并补充报送了有关整改资料。我厅组织人员对整改资料进行审查,并再次派员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你局同意后实施。经过整改,该企业新建了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和2台布袋除尘器,原料输送皮带已密闭,输送带落料口加装了防尘罩;对原有废气工艺进行了技改,该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在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在危废库和煤焦油(危险废物)贮存池设置了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立了规范的危废管理台账,和网上台账申报同步;新建3座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储存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将露天堆放的原料转移入库,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购置洒水车一台用于洒水冲洗除尘,原料库房增加喷雾设施,煤仓安装喷淋设施,制气车间煤仓加装挡料板。经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检测,该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均达标。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执行到位。
经研究,我厅同意解除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下一步,请你局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