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至安庆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0-11-30 11:34点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六安至安庆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9(传真)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六安至安庆铁路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安庆市

建设单位: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六安至安庆铁路位于安徽省西南部,行经大别山东麓,经由六安、安庆两市及下属的霍山、岳西、潜山、怀宁等市县。线路北接沪蓉铁路,中联武汉至安庆铁路,南接合安九高铁进而沟通宁安、池黄铁路。全线新建正线长度168.282公里,改建既有六安联络线上、下行1.262公里1.450公里;设车站6座,其中新建车站4座(潜山南站与安九高铁并站分场),接轨站2座,并预留六安南站;新建桥梁59.009公里/56座,隧道65.517公里/17座,桥隧比74.0%。线路主要技术指标为高速铁路,双线,电力牵引,设计时速250公里/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工程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段进行了多方案比选,最后仍不可避免穿越3重要生态敏感区2个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施工期及时清运施工固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以桥方式通过国家湿地公园。不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取土场、拌合站、施工营地等大临设施敏感区范围内桥梁施工泥浆、排水及其他施工作业均制定了针对敏感区的从严处置要求。

工程征用土地对沿线土地资源及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工程桥占地范围相对较小对于占用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应保存好表土,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临时占用的农业用地,施工结束后采取土壤恢复措施或复耕措施。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实施补偿。

工程永久及临时用地会对区域植被及野生动物生境造成不利影响,影响总体可控;采取铁路绿色通道补偿措施,加之周边野生动物可替代生境较多,伴随着施工的结束,工程建设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可接受、可恢复。

工程共设置15处取土场、118处弃土场、43处大临设施,均不在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远离居民点,对拌合站等大临设施采取针对性的防尘、降噪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根据环评及水保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复耕复垦。

2、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58处。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会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产生噪声影响;评价建议文明施工,杜绝高噪音夜间施工;运营期在工程拆迁的基础上,对距线路较近、规模较集中的29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对48处零散居民敏感点设置隔声窗,措施后敏感点环境噪声达标或维持现状或室内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临铁路第一排应优先规划为厂房、商业等非噪声敏感建筑。

3、振动环境:施工期施工机械作业及运营期列车通行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会产生振动影响;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对施工作业的管理要求,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共有84处振动敏感点,其中地面线路有54处敏感点,近期昼夜间预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昼、夜间80dB的限值要求位于隧道上方30处敏感点,近期夜间预测值27处敏感点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昼、夜间80dB的限值要求,对3处敏感点的振动超标住宅采取拆迁措施。建议对线路两侧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利用,避免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养老院等敏感建筑;加强轮轨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车轮的清洁与轮工作,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4、地表水环境:本工程建成后霍山站(含工区)岳西站(含工区)、黄尾站、潜山南站(含工区)、新安庆西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要求。六安新增生活污水依托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六安站新建存车场高浓度集便污水化粪池、厌氧滤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各牵引变电所周边暂无纳管条件,仅排放生活污水,且排放量小,为了保护周边环境,牵引变电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清掏,预留纳管条件

全线共涉及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拟建铁路以桥梁形式跨越淠河总干渠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跨过河、不设水中墩;以隧道的形式穿越岳西县温泉镇龙井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隧道斜井、拌合站、施工营地等大临设施,将工程建设对饮用水水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5、大气环境:本工程建成后,沿线运营机车类型为电力,无机车废气排放;同时不新建锅炉,无锅炉废气排放;本工程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影响,在针对施工机械、车辆、拌合站等大临设施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6、固体废物:施工期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进行处置更换的废机油及其收集容器,运营期主变电站检修可能会产生少量的废油应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及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问题及时清运。

7、电磁环境:牵引变电所在围墙处所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最终选址时,尽可能远离敏感目标。对敏感点中受影响的电视用户预留有线电视入网补偿费,待铁路建设完工并通车后进行测试,如确有影响,再实施补偿。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网站、报纸信息公示、发放问卷、公告等形式进行。

有关部门的意见:林业部门关于同意工程建设在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的线路方案;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同意项目建设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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