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滁州横山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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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横山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参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价意见(环评估函〔2019〕134号),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厅同意项目建设,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横山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横山变电站”),站址位于滁州市定远县三和集镇大陈村西侧,远景规模为4×1000MVA主变压器,本期新建2×1000MVA主变压器。
(二)禹会~清流π入横山变500kV线路工程,按两条并行线路架设,线路全线位于滁州市定远县境内,建成后形成“清流~横山双回500kV线路”和“禹会~横山双回500kV线路”,其中新建清流~横山双回500kV线路,同塔双回架设,长约4km;新建禹会~横山双回500kV线路,同塔双回架设,长约4km。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本项目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按照工程地点、规模、工艺等实施,如有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期间应严格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工程弃土外运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项目结束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运。
(三)落实营运期间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运行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竣工后及时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滁州市及定远县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