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信息来源:宣传教育处发布日期:2021-02-23 08:34点击次数: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厅长项磊向媒体介绍排污许可全覆盖和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地应用及后续管理要求等。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姚五八、副处长沈三保,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贾良清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李祥龙主持。以下为答记者问实录:

媒体记者我是安徽日报记者。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请问如何理解这个核心?排污许可制的作用是什么?谢谢。

姚五八处长谢谢你的提问。排污许可制并不是一项新生的事物,是环保新八项制度之一,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了探索实践。十八大以来,排污许可制改革进入一个全新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20159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201611月,国务院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9年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首次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在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定位。20203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2020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制改革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阶段。

固定污染源是我国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排污许可制改革抓住固定污染源,并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的核心制度,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就是抓住了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唯一依据,相当于身份证。排污许可聚焦一证式管理,让管理部门能摸清固定污染源的底数,重点行业的数量、分布、实际排放量、存在的问题等,着力解决过去管理过程中标准的问题、管理的漏洞、执法的短板、监测的盲区、制度之间的交叉重叠,最终实现管理的归一,这也就是核心的意义所在。

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第一个阶段是到2020年底,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这个任务基本已完成,接下来就是常态化的发证登记、延续、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二个阶段是到2022年,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初步建立与环评、总量控制、环境执法、自行监测、环统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融合;第三个阶段是到2025年,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基本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我的回答就到这,谢谢。

 

媒体记者我是安徽日报农村版报社记者,刚才项厅长介绍的时候,说了我们去年底实现了排污许可的全覆盖。我刚才也简单算了一下咱们第1页的几个数据,算了一下是149649家,和刚才项厅长介绍的摸清底数的140607家,这2个大的底数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然后我想问一下,刚才项厅长介绍2017年之前进行了二污普的摸底排查。二污普调查清单中的排污单位现在是不是都已经纳入,或者说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

 

沈三保副处长谢谢你的提问。为了落实国务院201611月份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2017年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名录中对固定污染源的范围进行了界定。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发展,名录又进行了一些调整,2019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版的分类管理名录。我们所讲的全覆盖,是针对名录中规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全覆盖就是发放排污许可证,或者进行排污登记,对一些不能发证、暂不具备发证条件等特殊情形的进行标记处理。两个名录的过渡期间,导致出现少量的变更,比如,2017版名录中规定有些单位是属于发证的,到2019版名录中变成了登记,因此出现数字之间有少量的差异。因为后期还需要进一步衔接规范,数字统计上出现少量的不一致,属于正常现象。

名录规定,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分别实行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也就是说,同样都是固定污染源,但是管理的类别不同。对于污染物产生量大、对环境影响大的实行重点管理,小的简化管理,很小的登记管理。从统计分析情况看,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发证的占总数的10%—12%左右,剩下来的都是登记管理。在所有的发证管理中,重点管理的大约占1/4,我省发放了排污许可证约1.1万家,重点管理的约3000家。

2020年开展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摸清底数,建立固定污染源清单。经过近二十天的摸排,共梳理出固定污染源清单140607家,其中二污普清单125102家,新增清单15505家,二污普数据全部纳入清单范围。因为二污普统计截止日期是20171231日,到现在过去了三年时间,很多情况都发生了变化,对于这些清单内的排污单位,符合发证条件的,都发放了排污许可证,符合登记条件的,都进行了排污登记,一些停产、关闭、不在固定污染源名录范围等特殊情况的,都进行了标记处理。同时,还新增了2018年以来新投运的排污单位清单,大约1.5万家,新增占比达到11%,位居全国第一,总体符合我省当前的发展实际,基本实现了对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总体来看,我省的排污许可全覆盖范围包含并大于二污普清单。

按照生态环境部出台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所有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类别的单位,均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包含排污许可证编码,原则上来说,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均应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

谢谢!

 

        媒体记者我是安徽交通广播的记者。2020年我省梳理出了14万多家的排污单位,全部都完成了发证登记或者特殊情形标记,而且这个时间点是比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点提前了一个月,请问在这一块我省有没有一些创新的做法?谢谢。

 

沈三保副处长谢谢你的提问。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是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中的明确要求,纳入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2020年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总体上分为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摸清固定污染源,大约用了20天时间,2月底之前完成。34月是第二个阶段,主要是梳理2017—2019年已发证的33个行业是否有遗漏,也就是清理整顿。第三个阶段,从5月到8月,对所有的固定污染源进行发证或者登记,还有一些不能发证或登记的就做特殊情形标记,无一遗漏地进行分类处理。生态环境部要求我们9月份完成,我们比部里要求的时间整整提前1个月。最后一个阶段,9月到11月,整改清零,我们对前面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看是否有遗漏,是否有错误。我们整体的工作成效在全国应该是排在前列的。创新做法可以总结为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高站位推进。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纳入三年攻坚战考核指标,列入省委深改组年度工作计划。我厅主要负责人在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进行重点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项厅长作为分管负责人,先后主持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直接包保全省任务最重的合肥市,多次深入长丰等县区调研指导。年初抽调专人,组建三个专班,分别负责综合协调、技术指导、执法保障等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高标准谋划。对标2019年试点地区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厅就排污许可制改革和清理整顿工作赴陕西、山东、江苏等省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在全国率先出台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程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方案两个规范性文件。提前谋划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全国方案印发后,第一时间修改完善,2020年春节前印发实施,为各地推进落实留出了充足的准备时间,也将年初的疫情影响降到了最低。

三是坚持高频率调度。建立定期调度和督导帮扶等工作机制。通过视频会议、腾讯会议等形式,召开十余次全省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每周通过微信工作群统筹部署一周工作。共印发简报10期,通报12期,简报主要宣传经验做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通报侧重总结工作进展,分析问题、提出要求。对任务重、推进难、问题多的地市,组织专人驻点帮扶,确保全省一盘棋,不让一个地市掉队。

四是坚持高起点宣传。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安排在当地党报党刊、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安徽日报上发布《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公告》,专版刊发《治污精细化,源头促减排》,安徽日报新媒体山水经栏目发布《排污许可,与我何关?》,中环报刊发《战摸排两不误,安徽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宿州市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开通排污许可证核发绿色通道,助力复工复产,相关信息被生态环境部《昨日要情》采用。六安、蚌埠等市主动送服务上门,现场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申领,相关信息被中国排污许可官微采用。

五是坚持高质量落实。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促进工作提速、促进质量提升。建立从清单梳理,到清单分类,再到登记管理、发证许可,最后整改清零的全过程质控体系,并紧盯落实、督促整改。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近三十轮次的质量抽查,我省工作质量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多次受到生态环境部的表扬,在生态环境部的突击检查中也表现良好。

谢谢! 

 

媒体记者我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刚才发布的关于简政放权的相关内容中说,原来需要60个工作日完成的报告书审批,现在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理结束。我感觉这两个数字对比充分显示了放管服改革成效。能否介绍一下,在哪些内容或者环节方面进行了减少,改革的过程是怎么实现的?感谢。

 

姚五八处长谢谢你的提问。20203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要求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共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17大类44小类行业。为了使环评告知承诺制尽快落地实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保障政策发挥实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再次提出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参考了一些省份的做法,明确了告知承诺制项目的环评文件受理要求、告知事项,承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等;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省去了一般审批制要求的受理公示、批前公示和技术评估审查的时间,使得审批时间大幅缩减。《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其政策解读已在我厅官网公开。

 

媒体记者我是安徽农村广播的记者。2020年各级政府和部门都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请问省生态环境系统采取了哪些行动?

 

姚五八处长谢谢你的提问。2020年,我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省委、省政府及生态环境部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

3月初,我厅认真研究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针对环评领域一揽子推出3个配套文件,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上实施豁免管理、告知承诺、重点调度等具体措施,对22大类50小类项目豁免环评管理,对17大类44小类项目试点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同时加强对重大项目环评管理的服务,将国家层面的路线图转化为推动全省环评工作的施工图,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也作出了积极努力,采取多项举措,创新环评审批方式,服务企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例如,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及合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疫情期间利用网络视频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审工作,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芜湖、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意见;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利用四送一服云平台,在项目前期主动为建设单位做好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污染防治有关措施等;马鞍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尽快建设。

 

媒体记者我是安徽之声的记者,2020年,深圳湾环评报告抄袭事件吸引了广泛关注。我们看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也在不断加大环评质量的管理力度。请问项厅长刚才提到的《安徽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主要有哪些内容,后续还有什么安排?

 

沈三保副处长谢谢你的提问。刚才项厅长也介绍了,环评是最基础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质量无疑是最重要的。我们只有提升环评质量,落实环评要求,发挥环评效率,才能守住我们国土空间、产业布局、污染防治的前沿阵地,才能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圳湾环评抄袭事件以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连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环评市场的乱象和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以及2021年工作方案,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文件,这也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落实生态环境部的要求,我省也相应地出台《安徽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

《三年行动计划》在全面贯彻生态环境部明确的重点领域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抽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抽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抽查5大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环评技术单位管理情况检查任务,这是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199号令)的具体行动,也是我省《三年行动计划》的自选动作。同时,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我们将环境影响登记表合法合规性抽查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中单列出来。也就是说,我省的《三年行动计划》共包括7项重点任务。《2021年工作方案》是基于《三年行动计划》框架制定的,是省级生态环境部门2021年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形式等。

下一步,我厅将针对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近期将重点细化2021年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部署,常态化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和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优势,推动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顺畅衔接。

 

媒体记者我是安徽卫视记者,现在大家认识到环境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并非有了环评批复就能通行无阻,落实环评要求更为重要。请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贾良清局长我厅对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一直高度重视,202071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0345号),督促环评要求落实见效。刚才也介绍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已经纳入《安徽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09月,我厅组织对各市开展监督帮扶,调研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从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抽取2015年以来由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每个市抽取不低于2家企业,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落实情况。本次监督帮扶共检查建设项目37个,其中生态环境部审批项目12个,省厅审批项目9个,市县局审批项目16个。

202011-12月,按照《关于对重点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的函》(环华东函〔202053号)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0630号)要求,我厅对我省引江济淮工程、中煤新能源板集矿井及选煤厂变更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配合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对我省11个生态环境部审批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各市生态环境部门也按要求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纳入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初步形成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机制。

目前,我厅已向各市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要求针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建设项目环境问题线索,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指导。结合各市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视情采取制度约束、专家评估、定向帮扶、咨询培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工作。

2021上半年,我厅将再组织一次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和我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

 

主持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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