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启动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日期:2021-03-12 11:00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有效监控巢湖蓝藻水华情况,确保水质稳定改善和饮用水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自3月15日起,2021年巢湖蓝藻水华应急监测工作启动。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省巢湖管理局承担巢湖湖体、主要出入巢湖河流的出入湖口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监测。2021年巢湖蓝藻应急监测时间为3月15日—11月15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调度巢湖管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巢湖12个湖体监测点位(含1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每周开展1次常规监测,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依据《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国家有关要求执行;6月1日—11月15日每周增加1次湖区巡测。

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湖区巡测和水质监测结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湖库水华预警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并报送相关信息。当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水源地及附近出现蓝藻水华时,立即对水源地开展每日2次的巡测,及时上报监测预警信息,确保饮用水安全。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依据国家水华监测评价及技术规范、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巢湖管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巡查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将巢湖蓝藻发生、发展变化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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