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5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信息来源:环境应急办公室发布日期:2021-06-28 10:21点击次数:

 

序号

地区

涉及企业及

企业负责人

存在问题

处 理 情 况

监管责任部门

1

宣城市宁国市

宁国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春风)

废水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

六安市霍山县

安徽霍山县五福斋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叶广东)

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已于6月1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3

安庆市桐城市

昆山市富花印艺有限公司桐城分公司(负责人:汪海洋)

未履行环保手续

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4

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

马鞍山菲曼斯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侠)

废气、固废污染

    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5

合肥市肥东县

安徽大清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宋金梅)

未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验先投

  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及排污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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