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予批准振宜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燃油乘用车整车及10万套KD件出口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日期:2021-10-19 21:26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予批准振宜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燃油乘用车整车及10万套

KD件出口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振宜汽车有限公司:

    报来的《振宜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燃油乘用车整车及10万套KD件出口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20-340860-36-03-043070)收悉。2020年4月,安庆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了你公司汽车出口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文件,设计年产5万辆CBU和15万套KD件;现你公司拟调整生产内容,设计年产5万辆燃油乘用车整车及10万套KD件,产品全部出口。经审查,该项目及《报告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现有工程概况描述不全,现有工程已投入生产,《报告书》未调查分析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监测及达标情况;你公司未能提供排污许可手续。

    二、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报告书》未提供总漆料平衡,且苯系物、二甲苯平衡错误。

    三、鉴于以上问题,经研究,我厅决定对你公司此次报来的《报告书》不予审批。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年产5万辆燃油乘用车整车及10万套KD件出口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依法获得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请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监督检查,并请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处罚处理的情况报告我厅。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0MA2U89AL16)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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