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2-01-25 15:08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2〕33号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19-340000-57-02-013904,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项目拟建管线全长178.4公里,管径为DN700mm,全线设计压力为10兆帕,设计年输气量8.8亿立方米,主要采用沟埋敷设。管道起点为宿州输气站,沿途经过淮北市、萧县、砀山县,终点为9#截断阀室(砀山县境内),配套建设输气站4 座、阀室9座。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天然气管道及附属建筑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规程和标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

方案,尽量远离生态敏感区和集中居住区。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采用定向钻方式,禁止在红线范围内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清管、试压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农灌、道路洒水或选择合适地点排放;生活污水纳入区域乡镇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河流及道路穿越施工中优化开挖、穿越点位选择,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强机械检修,避免跑冒滴漏,河流两侧大堤堤脚内不得设置施工场地;定向钻穿越泥浆池应留有余量,做好防渗。运营期工艺站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设备内部清洗废水与清管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等措施,柴油发电机远离居民敏感点。营运期加强输气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清管、检修放空天然气应经过放空管排放。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噪声防治规定,敏感区段不得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声屏障、围挡降噪。运营期加强源头预防和运行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源布局和场站工艺设计,合理安排清管作业时间。

    (六)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废料分类回收,弃土弃渣及时回填,废弃泥浆妥善处置后优先回用,多余部分运至渣土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工程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等应纳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三、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管线、站场附近限制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你单位应配合管道沿线市、县(市、区)政府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做好沿线用地控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沿线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467971596)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0日
  抄送:宿州市、淮北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宿州市、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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