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1月)》的公告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发布日期:2022-01-26 12:56点击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近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情况,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1年12月)》进行了更新,形成《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1月)》和《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告。

  列入《名录》的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



 

附件:1.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0126115359_0659.doc

2.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20126115427_18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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