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2-04-19 09:07点击次数:

《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77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

建设地点:滁州市明光市

建设单位:明光市跃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是省道S257跨越淮河的关键性通道工程,桥梁全长约1.86公里,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时;施工期配套建设2处预制场及施工便道,不自建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声环境: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为: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同时通过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实施临时屏障等多种降噪方案,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车辆行驶,工程沿线共3处敏感点,部分时段声环境质量超标。防治措施为,对3处敏感点设总长约895米声屏障,定期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对上述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合理调整,并加强对声屏障的维护和保养。

   2. 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涉水桥墩施工扰动水体,以及桥梁施工作业“跑冒滴漏”、物料受冲刷流失对水体影响。防治措施为,尽量选择枯水期并采用先进工艺进行桥梁施工,减少水体扰动,钻孔废弃泥渣收集后输送至岸上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多级沉淀池,预制养护水回用不外排;施工船舶、机械油污水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对物料堆存场地进行分区防渗;水源保护区及邻水路段内禁止开展维修和清洗作业,不得堆存物料,弃土及泥浆严禁向淮河支流水体倾倒;将水源保护区内桥梁路段作为施工期重点的环境管理路段,对取水口所在淮河支流定期监测地表水质,做好应急准备。

   运营期主要影响为初期雨水-桥面径流冲刷进入沿线水域对水体造成的污染。防治措施为,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将桥面径流的前期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3. 生态环境:施工期影响为对涉水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破坏或占用部分淮河两岸的防护林等植被资源及农作物,施工活动对临近区域野生动物惊扰。保护措施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增强保护意识,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对表层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搬运、集中收集和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按照渔业主管部门要求,采取渔业资源恢复补偿措施。

   4.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沥青摊铺烟气和机械尾气。防治措施为,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

   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

   5.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建筑垃圾。防治措施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处置;废弃渣土(表土)暂存,回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恢复;挖掘施工产生的泥浆在临时泥浆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液排入周边沟渠,剩余泥浆自然固化后就地填埋按原地类恢复。禁止在施工营地(租赁民房)、施工场地内进行机械维修,避免产生废油等危险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公路养护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 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风险主要是发生车辆运输危险品的泄露事故。防控措施为,对跨越明光市泊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二级陆域保护区、淮河水域堤内的桥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提高桥梁防撞等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同水源地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明光市跃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采用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主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关部门的意见:《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15〕615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光泊岗淮河公路大桥用地意见的函》(皖国土资函〔2017〕1387号)、《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明光市泊岗淮河公路大桥穿过明光市泊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批复》(明政秘〔2022〕15号),原则同意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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