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S22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日期:2022-05-06 15:07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S22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2〕522号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S22天天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102-340000-04-01-788159,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本项目起点位于无为市襄安镇东北侧,经芜湖市无为市、铜陵市郊区、枞阳县、安庆市宜秀区、怀宁县,终点位于怀宁县凉亭乡附近与合安高速交叉。全线建设里程119.2公里,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标准,路基宽度27.0米,设计速度主线120公里/小时;共设置桥梁63座、隧道4座,桥隧占比41.6%;设置互通立交9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施工期配套建设大临工程。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施工期定期监测噪声,必要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和爆破减振沟等减缓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声屏障和隔声窗,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运营期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噪声达标、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二)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立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等大临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加强工程穿越或邻近的重要敏感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对表层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搬运、集中收集和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管理要求及水土保持措施。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选择枯水期并采用先进工艺进行桥梁施工,减少水体扰动;隧道出入口处各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对机械维修、物料堆存场地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场地内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水源保护区及邻水路段内禁止开展维修和清洗作业,不得堆存物料,弃土及泥浆严禁向敏感水体倾倒;将敏感水体作为施工期重点的环境管理路段,定期监测地表水质,做好应急准备。运营期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场所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

(四)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规范建设运行拌合站;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各辅助设施厨房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管理和维护。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处置;废弃渣土(表土)暂存,回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恢复;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对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提高桥梁防撞等级,对服务区进行分区防渗,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公路沿线跨河大桥和服务区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三、配合沿线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用地控制,配合开展噪声污染情况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等减噪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沿线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MT9QA0T)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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