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换发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发布日期:2022-06-22 09:25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换发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审查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换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经营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150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合肥市肥东县白龙镇工业聚集区雪莲路6号,有效期3年。

二、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强化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环节的安全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及时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表

序号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1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001-08

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T

2

251-002-08

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

TI

3

251-003-08

石油炼制过程中含油废水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

4

251-004-08

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

TI

5

251-005-08

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乳剂

TI

6

251-006-08

石油炼制换热器管束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

T

7

251-010-08

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沉积物

TI

8

251-011-08

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离装置产生的残渣

TI

9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199-08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TI

10

900-200-08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TI

11

900-201-08

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

TI

12

900-203-08

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

T

13

900-204-08

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

T

14

900-210-08

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TI

15

900-214-08

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TI

16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TI

17

900-219-08

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

TI

18

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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