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安排,3月30日-4月3日,省普查办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在前期书面材料验收的基础上,对随机抽取的8个市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验收工作。验收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询问等方式,对各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对照有关细则进行评分,形成验收意见,最终8市全部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