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4-06-10 00:00点击次数:

 

 2013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健康稳定较快发展。
 2013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总体部署,依法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同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3    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全省16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6%,较上年下降9.9个百分点。地表水总体水质属轻度污染,淮河流域总体水质好转为轻度污染。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6%,较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状况总体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未发生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减排情况
2013 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90.27万吨,比2012年下降2.34%(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为52.35万吨,农业源排放量为37.07万吨,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处置场等固废处置设施排放量为0.85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10.33万吨,比2012年下降2.65%(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为6.57万吨,农业源排放量为3.68万吨,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处置场等固废处置设施排放量为0.0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0.13万吨,比2012年下降3.5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86.37万吨,比2012年下降6.25%。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年累计任务完成进度名列全国第六。
 
  措施与行动
脱硫脱硝设施建设  2013 年,省政府新设立总量减排专项资金,对23条熟料生产线进行以奖代补,较好地解决了水泥脱硝进展不快的问题。全省新建成火电机组脱硝设施23台,新增脱硝装机容量1075.5万千瓦,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火电总装机容量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41.85%提高到70.5%。新建成熟料生产线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设施37套,总产能20.45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比例从去年同期的8.2%提高到60.6%。19台机组(装机容量共1018.5万千瓦)取消脱硫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部分机组达到95%左右。全省18台规模以上钢铁烧结机和球团设备中,有10台已配套建设脱硫设施。
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2013 年,全省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37座,设计污水处理总能力122.15万吨/日;新建管网1400余公里。建成分散型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59家。截至2013年底,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34座,设计总处理能力555.94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为476.29万吨/日。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2013 年,全省安排中央及省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5433万元,用于8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项目。省农委、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
落后产能淘汰  2013 年,全省淘汰落后炼钢产能120万吨,落后焦化产能40万吨,落后水泥产能138万吨,落后酒精产能3万吨,落后造纸产能52.8万吨,落后印染产能500万米,落后铅酸蓄电池产能(极板/组装)90/34万千伏安时,落后制革产能60万标张。
 
环境执法检查
环境监察执法  2013 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5326人次,检查企业36164家次。其中,省级共出动执法人员1185人次,检查工业企业449家次,检查燃煤电力企业和钢铁减排企业116家次,对137家工业企业、44家燃煤电力企业和钢铁减排企业下发监察通知。
环保专项行动  全省环保系统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4万余家次,挂牌督办22起环境违法案件,限批颍上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108家,涉重金属矿采选及冶炼企业72家,铅蓄电池企业67家,皮革鞣制企业7家,电镀企业79家,化工企业910家,医药制造企业167家,水泥企业98家,火电企业52家。
案件查处  2013 年,省环保厅责令37家企业停产停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26家企业进行立案并罚款,移交责成有关市环保局对58家企业立案处罚;对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白云山矿区、安徽金安管业集团钟山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安徽理士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和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等16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13起已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摘牌验收,安徽六国化工有限公司、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就淋溶液收集池、磷石膏堆场防渗漏或提标改造等问题仍在进行整改;对25家环保不达标企业进行网上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年共完成57个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其中省级45个、市级12个。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环境准入,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项目以产业转移名义转入本省。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共审批一般建设项目14247个,其中报告书1305个、报告表6119个、登记表6823个;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建设项目13个。
 
建设项目管理
“三同时”监督管理  2013 年,省环保厅批准试生产项目110个,批准同意延期试生产项目23个;批准环保竣工验收项目84个,配合环保部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6个,未予批准验收项目4个,未予批准试生产的项目8个。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完善重大环境影响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每季度在环保厅门户网站公布需要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重大环境影响项目目录,全年共有98个项目开展环境监理。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铜陵市、界首市列入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界首市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马鞍山安徽鑫港炉料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20家企业、市(县)、园区列入国家级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试点,铜陵市、阜南县、淮南矿业等5家单位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入选国家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2013年,开展40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全省共有96个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总投资51.4亿元,中央资金支持4.77亿元。
企业资源综合利用   落实国家对企业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全年完成80家企业(产品)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截至2013年底,已有241家企业(产品)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预计减免税约8亿元,有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清洁生产
制定安徽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分级管理办法,开通安徽省清洁生产网站。2013年,全省确定并公布了469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除37家申请延期或暂停外,393家企业按要求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
 
大 气 环 境
 
  质量状况
1. 城市环境空气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 评价,2013年,全省16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71.8%(马鞍山)~99.5%(黄山),黄山、池州、六安和宿州4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90%。16个地级城市中,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8个:淮北、亳州、阜阳、六安、芜湖、宣城、池州、黄山。
全省二氧化硫( SO2 )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其中,铜陵市年均浓度超国家二级标准0.07倍,黄山市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其他14个地级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氮( NO2 )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16个地级城市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滁州、宿州、蚌埠、安庆、合肥、淮南和马鞍山等7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国家二级标准0.02倍~0.35倍,其他9个地级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注:*按照标准实施年限,2013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评价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如无特殊说明,均按照此标准进行评价。
 
2. 酸雨
酸雨频率  全省有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铜陵、黄山和池州等7个城市出现酸雨,酸雨频率范围为4.5%(马鞍山)~85.5%(池州)。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和黄山5个酸控区城市均出现酸雨;池州和黄山市酸雨频率较高,分别为85.5%和84.2%。
 
2013 年全省城市降水酸雨频率各频段比例
酸雨频率( %
0 (无酸雨)
0 25
25 50
50 75
75
城市数
9
5
0
0
2
城市名称
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安庆
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铜陵
池州、黄山
 
降水酸度  全省降水年均pH值为5.57,酸控区为5.49,各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67(池州)~7.16(淮北),池州、黄山和铜陵3个城市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
16 个地级市中,铜陵和黄山市为酸雨城市,池州市为较重酸雨城市,其他13个城市为非酸雨城市。
2013 年全省酸雨分布状况
降水酸度
5.6
5.0 5.6
4.5 5.0
<4.5
酸雨污染状况
非酸雨城市
酸雨城市
较重酸雨城市
重酸雨城市
城市名称
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安庆
铜陵、黄山
池州
与2012年相比,2013年,蚌埠市未出现酸雨,全省出现酸雨的城市数减少1个;全省及酸控区降水年均pH值分别上升0.29和0.27,黄山市由较重酸雨城市好转为酸雨城市。
 

酸雨评价是以pH值等于5.6作为划分界限,pH值低于5.6的降水即为酸雨。

酸雨频率=(酸雨的样本数/降水总样本数)×100%
 
 

 

 

3. 合肥市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
合肥市属于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第一阶段实施城市,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按照新标准,采用AQI评价,2013年合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49.9%,重度污染天数37天、严重污染天数7天。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PM2.5 )日均值浓度及臭氧( O3 )日最大8小时浓度均出现超标,超标率分别为3.3%、19.9%、48.5%和0.6%。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
 
  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  2013 年,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省大气污染源普查。
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按照国家要求,芜湖和马鞍山市空气自动站完成升级,具备PM2.5等新指标监测能力,并于2013年底实时联网发布监测信息。省环保厅对省内2005年前建设的12个空气站实施升级改造,新建12个县级空气站。截至2013年底,全省68个国控点位中有42个点位具备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2013年6月,全省第一个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站--安徽省灰霾超级监测站(合肥区域站)投入运行,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起草《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全省除合肥市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外,其余15个市均施行了“黄标车”区域限行办法。全省累计建成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96家、检测线264条,县级覆盖率达到91.5%;全年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53.3万张,核发率达到81.0%。
重点排放企业调查   对全省废弃物焚烧、制浆造纸、水泥窑处置固体废物、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焦炭生产、铸铁生产、再生有色金属生产、镁生产和遗体火化等10个二噁英重点排放行业排放源和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及其废物清单进行更新调查。
 
气候及气象灾害
2013 年,全省年平均气温16.6℃,较常年偏高0.7℃,与1998年并列为1961年以来第三高,仅低于2006年和2007年。冬寒春暖夏热秋爽,夏季气温为1961年以来最高。全省年降水量1014毫米,较常年偏少近2成,为2005年以来最少;冬季降水偏多,春、夏和秋三季降水偏少。淮河以南入梅偏晚,出梅偏早,梅雨量偏少。
2013 年属较差气候年景,极端气候事件影响程度较重,气象灾害损失为2009年以来最重。全省气象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2291.8千公顷,受灾人口2336.3万人,因灾死亡35人,倒塌房屋1.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07.4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58.1亿元。
水 环 境
 
  质量状况
 
地 表 水
 
总体水质状况   2013 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24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67.6%,水质状况为优良;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占9.7%,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
与2012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下降1.7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淮河流域
省辖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监测的45条河流88个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42.1%,水质状况为优良;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9.3%,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
淮河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水质。阜阳王家坝入境断面水质为Ⅳ类,滁州小柳巷出境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断面水质为Ⅱ~Ⅲ类。
淮河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19条入境支流中,有3条支流水质为轻度污染、5条为中度污染、11条为重度污染。
淮河南岸支流水质状况好于北岸支流。南岸15条支流中,有12条支流水质为优或良好,无重度污染支流。北岸29条支流中,有3条支流水质为良好,12条为重度污染。
 
 
2013 年淮河支流水质状况
水质状况
Ⅱ类)
 
史河
淠河总干渠 东淠河西淠河黄尾河漫水河
良好
Ⅲ类)
 
 
东淝河 、茨淮新河、南沙河淠河沣河、西淝河、怀洪新河、淠东干渠汲河
轻度污染( Ⅳ类)
浍河、沱河、颍河
新汴河、新濉河
河、谷河、 济河、池河白塔河濠河
中度污染( Ⅴ类)
闫河、涡河、运料河、泉河、洪河
 
濉河
重度污染(劣 Ⅴ类)
王引河、惠济河、小洪河、包河、武家河、赵王河、油河、奎河、灌沟河、郎溪河、黑茨河
 
龙河
注:表中字体倾斜并加下划线的河流(如“ 史河 ”)表示淮河南岸支流。
 
与2012年相比,省辖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由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Ⅱ~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6.3个百分点。
 
 
 
  长江流域
省辖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39条河流70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2.9%,水质状况为优良;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4%,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20个断面中,有12个断面水质为Ⅱ类,8个断面水质为Ⅲ类。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38条支流中,有20条支流水质为优、8条为良好、5条为轻度污染、4条为中度污染、1条为重度污染。
2013 年长江支流水质状况
水质状况
境内
出境
(Ⅰ~ Ⅱ类)
姑溪河、漳河、黄浒河、青弋江、西津河、东津河、秋浦河、白洋河、九华河、青通河、黄湓河、尧渡河、皖河、华阳河、鹭鸶河、潜水、皖水、清溪河、陵阳河
阊江
良好
Ⅲ类)
青山河、得胜河、水阳江、顺安河、长河、凉亭河、二郎河
泗安河
轻度污染
Ⅳ类)
清流河、襄河、采石河、桐汭河
滁河
中度污染
Ⅴ类)
来河、雨山河、慈湖河
梅溧河
重度污染
(劣 Ⅴ类)
无量溪河
 
与2012年相比,省辖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
 
 
  巢湖流域
巢湖湖体   全湖平均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中,东半湖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西半湖水质为Ⅴ类、中度污染、呈中度富营养状态。
环湖河流   总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监测的11条河流19个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63.1%,水质状况为优良;劣Ⅴ类水质断面占31.6%,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11条环湖河流中,有2条河流水质为优、4条为良好、5条为重度污染。
2013 年巢湖环湖河流水质状况
水质状况
河流名称
优(Ⅱ类)
杭埠河、裕溪河
良好( Ⅲ类)
丰乐河、兆河、柘皋河、白石天河
重度污染(劣 Ⅴ类)
南淝河、店埠河、十五里河、派河、双桥河
 
与2012年相比,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平均水质和水体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
环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Ⅱ~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0.5个百分点,其中,丰乐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杭埠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优,裕溪河水质由良好好转为优,南淝河、店埠河、十五里河、派河和双桥河水质仍为重度污染。
 
  新安江流域
省辖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为优。其中,新安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4条支流中,有3条支流(扬之河、率水和横江)水质为优,1条(练江)为良好。
与2012年相比,省辖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练江水质由优下降为良好。
 
  其他湖泊、水库
全省其他27座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优,水库水质优于湖泊水质。除瓦埠湖、高塘湖和南漪湖水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外,其余湖泊、水库水体均未出现富营养状态。
15 座水库中,磨子潭水库、佛子岭水库、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沙河水库、港口湾水库、城西水库、太平湖和丰乐湖9座水库水质为优,龙河口水库、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凤阳山水库、牯牛背水库和奇墅湖6座水库水质为良好。
12 座湖泊中,花亭湖1座湖泊水质为优,瓦埠湖、高塘湖、女山湖、高邮湖、南漪湖、石臼湖、武昌湖和升金湖8座湖泊水质为良好,菜子湖、龙感湖和黄湖3座湖泊水质为轻度污染。
与2012年相比,全省其他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其中,太平湖水质由Ⅱ类好转为Ⅰ类,沙河水库、港口湾水库水质由Ⅲ类好转为Ⅱ类,武昌湖、升金湖水质由Ⅳ类好转为Ⅲ类,龙河口水库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2013 年,对全省16个地级城市和6个县级城市的4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其中地表水源地30个,地下水源地15个。全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6%,较2012年下降0.8个百分点。
16 个地级城市中,淮北、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芜湖、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和黄山等14个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合肥和亳州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合肥市大房郢水库8月、9月总磷出现超标,最高超标0.10倍;亳州市地下水源地由于地质影响,7月~12月氟化物出现超标,最高超标0.54倍。
6 个县级城市中,明光、宁国、桐城和天长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巢湖和界首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巢湖市巢湖水源地6月~10月总磷出现超标,最高超标0.72倍;界首市地下水源地由于地质影响,8月~12月氟化物出现超标,最高超标0.90倍。
 
  措施与行动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  采取预警、通报及环评限批等多种方式切实推进规划实施,对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各市政府通报,对201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巢湖流域的合肥、六安市实行涉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13年底,淮河流域346个列入规划项目,已完工177个,21个进行调试,62个在建;巢湖流域167个列入规划项目,已完工45个,2个进行调试,74个在建;长江流域74个列入规划项目,已完工65个,1个进行调试,6个在建。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先后以约谈、通报等多种形式对各市及省直管县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全省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5个,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14个。组织完成2012年度安徽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对淮北、亳州、宿州、蚌埠和阜阳5市31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编制完成《全省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升金湖、黄大湖、花亭湖、焦岗湖、万佛湖和佛子岭水库6个优先类生态环境保护湖泊,6个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复实施。2013年,焦岗湖和黄大湖被纳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太平湖通过竞争性立项确定为2014年全国重点支持湖泊。2011年以来,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93540万元,其中地方和社会投入完成79112万元,中央投入完成14428万元。2011年~2013年,全省累计共获得中央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1600万元,其中2013年7600万元(分别为太平湖3200万元,黄大湖2200万元,焦岗湖2200万元)。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完成《安徽省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试点暂行办法》(初稿)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办法》(初稿),初步确定选择污染事故频发的浍河及具有重要水源保护涵养功能的大别山区分别作为跨市断面考核和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2013年,新安江生态补偿工作稳步推进,水质稳定保持优良。
巢湖蓝藻应急防控  4 月1日 ~11月5日,对巢湖湖区12个测点进行了1次/1周(4月1日~5月31日)、1次/2天(6月1日~9月30日)和2次/1周(10月1日~11月5日)的蓝藻应急监测,编写《巢湖蓝藻应急防控监测报告》66期,《巢湖蓝藻应急防控监测周报》17期。 2013年巢湖蓝藻水华状况好于去年同期,蓝藻频发区域主要位于西半湖,全年未发生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蓝藻暴发事件。

河流评价方法与标准 采用单因子法判定水质类别,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断面(测点)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状况
Ⅰ~Ⅱ类水质
Ⅲ类水质
良好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河流、流域(水系)水质定性评价分级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声 环 境
 
  质量状况
 
城市区域声环境
2013 年,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共监测2244个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9分贝,环境质量级别为二级(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5.1分贝,环境质量级别为三级(一般)。
16 个地级市中,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的城市11个,三级(一般)的城市5个;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好)的城市1个,二级(较好)的城市5个,三级(一般)的城市10个。
各地级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
单位: dB A
城市名称
平均等效声级及质量级别
昼间
夜间
合肥
54.8
二级(较好)
48.3
三级(一般)
淮北
51.6
二级(较好)
45.1
三级(一般)
亳州
54.0
二级(较好)
46.7
三级(一般)
宿州
53.9
二级(较好)
43.7
二级(较好)
蚌埠
55.8
三级(一般)
46.4
三级(一般)
阜阳
52.3
二级(较好)
45.9
三级(一般)
淮南
53.4
二级(较好)
40.9
二级(较好)
滁州
55.8
三级(一般)
47.0
三级(一般)
六安
51.2
二级(较好)
44.6
二级(较好)
马鞍山
55.4
三级(一般)
48.0
三级(一般)
芜湖
54.6
二级(较好)
46.4
三级(一般)
宣城
55.2
三级(一般)
46.3
三级(一般)
铜陵
54.3
二级(较好)
44.0
二级(较好)
池州
51.3
二级(较好)
38.2
一级(好)
安庆
55.5
三级(一般)
46.2
三级(一般)
黄山
53.1
二级(较好)
43.7
二级(较好)
全省
53.9
二级(较好)
45.1
三级(一般)
与2012年相比,全省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其中,蚌埠市由四级(较差)好转为三级(一般),亳州和池州市由一级(好)下降为二级(较好),安庆和宣城市由二级(较好)下降为三级(一般),其他城市质量等级无明显变化。
道路交通噪声
2013 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788个测点,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声级66.2分贝,质量级别为一级(好);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声级55.0分贝,质量级别为一级(好)。
16 个地级市中,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级为一级(好)的城市12个,二级(较好)的城市4个;夜间道路交通噪声等级为一级(好)的城市13个,二级(较好)的城市3个。
各地级市道路交通噪声变化情况
单位: dB A
城市名称
平均等效声级及质量级别
昼间
夜间
合肥
67.8
一级(好)
55.2
一级(好)
淮北
66.1
一级(好)
56.9
一级(好)
亳州
60.4
一级(好)
53.5
一级(好)
宿州
69.4
二级(较好)
60.0
二级(较好)
蚌埠
69.1
二级(较好)
59.9
二级(较好)
阜阳
68.1
二级(较好)
54.3
一级(好)
淮南
67.9
一级(好)
55.6
一级(好)
滁州
65.8
一级(好)
52.1
一级(好)
六安
65.4
一级(好)
54.4
一级(好)
马鞍山
67.5
一级(好)
57.8
一级(好)
芜湖
64.0
一级(好)
53.9
一级(好)
宣城
60.4
一级(好)
50.8
一级(好)
铜陵
66.5
一级(好)
52.0
一级(好)
池州
64.9
一级(好)
52.2
一级(好)
安庆
68.6
二级(较好)
58.1
二级(较好)
黄山
66.5
一级(好)
52.8
一级(好)
全省
66.2
一级(好)
55.0
一级(好)
 
与2012年相比,全省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质量无明显变化。其中,宿州、蚌埠和安庆市由一级(好)下降为二级(较好),其他城市质量等级无明显变化。
 
功能区声环境
2013 年,全省各类功能区声环境共监测1128点次,各地级城市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74.2%,其中,昼间达标率为88.7%、夜间达标率为59.8%。
3 类功能区(指工业区)、2类功能区(指混合区)、1类功能区(指居民文教区)、4类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和0类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分别为91.8%、78.8%、66.0%、52.5%和50.0%。
与2012年相比,全省地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昼间和夜间分别上升1.6和2.0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噪声污染防治  实施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规范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审批、验收及监管。加强工业、建筑噪声污染防治,突出夜间巡查和噪声超标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公众参与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开展区域环境噪声达标治理,强化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检查,协调公安、建设、城管、工商、教育等部门严查噪声污染。严格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大噪声扰民的执法力度。
 
环境监测
2013 年,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对247个地表水断面(点位)、62个环境空气质量点、38个酸雨点、4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2244个区域网格、788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测点以及282个功能区测点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7~8月,组织16个地级市和县级市开展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4~11月,对巢湖湖区开展蓝藻预警应急监测。组织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开展每季度一次(地表水源地)和每半年一次(地下水源地)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全年汇总、审核和上报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约32万个。
2013 年,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对41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和124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监测,完成55套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的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和燃煤煤质分析,对70家重点污染源开展比对抽测,汇总、审核和上报各类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约16万个。
 
环保科研及环保产业
组织实施国家“十二五”重大水专项,强化已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国家环保公益课题《典型矿业城市重金属污染特征与健康风险评估》和《水泥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与管理方案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环保部项目《淮北地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和环保厅项目《巢湖流域新型持久性污染物多溴联苯醚的污染特征及生态风险研究》。
完成了2012年度环保服务业财务统计工作。2012年,全省从事环境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146家、从业人员5066人,企业单位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年收入共计20.47亿元。
 
环境应急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组织开展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和全省环境安全风险大排查,现场排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2790家次、尾矿库184座次。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积极推进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对66家符合备案要求的预案进行备案。开展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生产企业和储备情况调查,初步建立全省环境应急救援物资信息库。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2013年,全省各地共上报突发环境事件6起,都属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环境信访
2013 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投诉件23494件,较上年增长36.0%。其中电话投诉16077件,同比增长35.2%;来信投诉2155件,同比增长8.6%;网络投诉4610件,同比增长66.4%;上访投诉652件1393人次,件次和人次分别同比增长3.8%和16.5%。投诉件和上访处理率均为100%。
 
固 体 废 物
 
  措施与行动
重金属污染防治  按照《安徽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总体要求,控新治旧,综合防控,有序开展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酸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大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铜陵市铜官山区、铜陵县、界首市田营镇、太和县肖口镇4个重点防控区的综合整治。编制重金属“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对16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环保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全省17个危废、医废处置设施规划建设项目中除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未建成投运外,其余项目已建成投运。全年危险废物总利用处置量为47.9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46.4万吨、医疗废物为1.5万吨。全年有35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单位获得环保部签发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年进口废物批准总量为224.325万吨,实际进口废物为90.1386万吨。全年共发放(核发和换发)30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全省有持证单位48家,涉及含铅废物、含铜废物、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类别。
电子废物管理  经财政部、环保部等部委联合核查,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福茂再生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鑫港炉料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超越新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阜阳大峰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芜湖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家企业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资格。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2013年底,累计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59个,日处理垃圾能力21709吨。其中2013年建设2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497.9吨。
 
化学品管理
开展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对65个行业515家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环境统计,基本摸清全省生产化学品基本情况。印发《安徽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化工园区管理。开展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备案审查,全年有3家出口企业实际出口有毒化学品2.5万吨,有6家进口企业实际进口有毒化学品1.5万吨。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制定并印发《安徽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初步建立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系统。对全省16个市249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合格率为58.7%,较上年提高10%;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为47%,较上年略有提高。依法查处宿州、滁州、芜湖和蚌埠等地5起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配合公安部门抓获13名涉案嫌疑人。
 
 
 
辐 射 环 境
 
  状 况
辐射环境质量  2013 年,全省 γ *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贡献值)均值为98.0纳戈瑞/小时,范围为85.4~103.0纳戈瑞/小时,属正常本底水平。长江、淮河和巢湖流域水体中的总α放射性水平范围为0.01~0.06贝克/升,总β放射性水平范围为0.03~0.35贝克/升,均处于正常本底范围。土壤监测点放射性水平正常。
电磁辐射水平   2013 年,合肥市开展了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电磁辐射环境水平为0.38~0.89微瓦/平方厘米,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部分输变电设施周围电磁环境状况抽样监测结果表明,输电线走廊两侧及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980伏/米,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8.35微特斯拉,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措施与行动
辐射安全检查  依照环保部和国家核安全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全省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280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积极督促整改,提高了全省辐射安全水平。
辐射环境监管  强化核技术应用、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重点做好公众关注度高的移动通讯基站、变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文件的审查工作。2013年8月19日,安徽华夏高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枚Ⅱ类工业探伤源丢失,经过省市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密切合作,放射源在24小时内被找回,没有人员受到误照射,也没有对环境造成污染。
 
注: * γ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指单位时间内单位质量受照物质吸收的来自空气中Y辐射光子的平均能量,含宇宙射线贡献值。
生态与农村环境
 
  状 况
2012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16个地级市中,黄山、池州和宣城市生态环境状况优,安庆、六安、铜陵、马鞍山、芜湖、滁州、合肥、淮南和蚌埠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淮北、亳州、宿州和阜阳市生态环境状况一般。与2011年相比,2012年各地级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无明显变化,生态系统保持稳定。
2013 年,全省林业用地面积443.18万公顷,森林总面积380.4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7.53%,活立木总蓄积量21710万立方米,完成新造林20.28万公顷。全省湿地面积104.18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为7.46%。
全省累计建设森林公园70处,总面积151760.08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1处,面积108247.94公顷;省级森林公园39处,面积43512.14公顷。
全省累计建立各类风景名胜区39处,总面积374952万公顷,其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10处,面积219151公顷;省级风景名胜区29处,面积155801公顷。
  
注: * 由于遥感影像解译工作耗时长,当年公布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是基于前一年的遥感解译数据评价的。
 
  措施与行动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马鞍山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和宣城、池州、安庆、六安、铜陵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池州和安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通过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生态县、乡镇、村创建  2013 年,创建省级生态县6个,生态乡镇81个,生态村114个。全省已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县16个,生态乡镇332个,生态村748个;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县3个(霍山、绩溪、宁国),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21个。
森林城市、城镇、村庄创建    2013 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9个,森林城镇113个,森林村庄954个;池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2013 年,建设省级生态农业示范点5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12个。全省累计建设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3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5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点132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91个。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   全省已累计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85.8万户,总池容686.4万立方米,年沼气产量2.469亿立方米。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大中小型沼气工程1921处,总池容25.8734万立方米;建成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池1509处,总池容4.71万立方米;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点5处,供气户达1000户。
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农产品  2013 年,全省共有420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截至2013年底,全省有效使用绿色标志的有386家企业、1163个产品,监测总面积143万公顷,产品年产值291.5亿元;全省获得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共1731个,年总产量318万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46个,总面积38万公顷。
地质灾害
2013 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61起,其中滑坡147起、崩塌108起、泥石流3起、地面塌陷3起,直接经济损失2247.8万元。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
 
 
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扎实推进。2011年,我省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示范期3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要求省内配套8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问题村”环境整治。截至2013年底,整治行政村432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07套、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8595套、铺设污水管网1437.6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76万吨;建设垃圾中转站152座、垃圾处置设施43套、集中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14套,示范区脏乱差的环境状况有效改善。
 
环境信息
建成数据备份中心,实现环境业务数据实时异地备份,有效保障全省环境数据安全。实施全省排污收费全程信息化工程,使排污收费更加透明高效。建成全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为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提供支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按时在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徽环境热线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门户网站上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环境空气质量月报”、“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空气质量周报”和“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全年公开发布信息2937条。
 
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新闻宣传   紧密围绕全省环保重点工作和重大环保行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3次,组织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各类媒体发稿600多篇,接待和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活动100多人(次),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领导访谈3次。开展环境舆情监测,呈报舆情周报46期。编辑出版公开发行杂志《绿色视野》12期, 编辑出版《安徽环境》12期,播出环保电视栏目《绿色安徽》54期。
环保宣教活动   开展安徽环保宣传周、“江淮环保世纪行”、安徽省“十佳”环保人士评选和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培训与传承活动,与省文明办联合开展第三批省级绿色社区评估验收。制作电视专题片《山水画廊印象旌德》,印制环保科普读本《我们身边的环保》45000册。
 
 
《安徽省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
 
主持单位: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成员单位: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林业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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