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20-11-03 09:17点击次数: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根据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生态环境

2020413

 

2020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核安全观,做好2020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现对2020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厅党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为指引,依法治核,规范监管,严控风险,提升能力,特别是进一步夯实市、县两级辐射监管能力,全力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二、持续加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细化核与辐射监管流程。按照项目评审规范化、监管结果标准化、监管手段信息化的要求推动项目评审、辐射安全监管、风险应急等方面制度建设。严格环评审查程序和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环评在辐射安全管理中第一道关口作用;进一步完善辐射现场执法检查程序文件,制定监督执法和监督性检测频次等有关规定。分行业制定辐射现场执法检查标准,修订执法检查记录表格,制定检查结果应用的标准化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明确需要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违法行为,限制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核设〔201813号)要求,继续提高各市、县应对辐射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修订《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市县高标准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今年要确保县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率达100%,认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工作,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解读作为省级培训的必备内容。提高市、县两级辐射应急能力。

三是扎实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把辐射安全执法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制订《安徽省辐射安全监管重点企业名录》,全面落实辐射项目双随机抽查监管要求,建立完善辐射项目双随机抽查、监督性监测、专项检查并举的监管机制,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高风险源单位、移动探伤企业、放射源运输过程、排查发现放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放射性同位素生产使用活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辐射环境违法行为。

    三、补齐监管短板,织密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推动核与辐射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省级辐射安全机制建设。建立会同省公安厅、卫健委、人防办、应急厅、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等部门参加的省级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定期会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协同配合等相关工作规则。

   二是补齐短板,加大其他涉及辐射影响行业的监管。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监管,在20122014年工作基础上,进行再次摸排,没有配备或安装检测设备的督促安装,已安装的查看使用情况,并建立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发现超标立即报告制度,避免放射性污染扩散与海关联防联控,加大对进口超过放射性核素免管水平物品的监管发现超标情况及时介入 ,明确退运或进口后监管方式。积极对接教育、质检、水泥行业等部门,梳理以上行业内可能遗存的放射性物品,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及时消除潜在的辐射安全隐患。

三是推进移动放射源省内移动管理。以在线监控和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探索建立省内移动的告知制度(以简便、实用为原则)。拓宽思路,为移动探伤源使用企业争取合法运输资质加强省内移动源使用场所的随机检查频次

四是进一步突出核与辐射安全文化建设。会同教育部门和科研培训机构,以广场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为载体,加大核与辐射信息公开,努力提升公众核与辐射认知水平。编制针对各类人员的辐射环境宣传培训教材,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强化企业负责人辐射安全意识,实现理性、协调、并进为核心的核与辐射安全文化渗透到每个辐射工作单位的宣传目标。

五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监管力度今年拟举办3期培训班,将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局辐射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重点培训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辐射执法实务、辐射事故应急演习等内容,提高培训的适用性。今年,我厅通过竞争性磋商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省辐射从业人员辐射安全防护知识进行考核,减少核技术利用单位培训考核成本。

    六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对全省医疗机构新增用于新冠肺炎诊断的豁免管理的影像设备在疫情结束后及时跟进,补办手续和加强管理。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对可控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程序做好行政委托工作。同时,对全国辐射监管系统上的我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信息进行完善和维护

    四、加强对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同时,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委、厅党组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中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生态环保铁军精神,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五、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库及废源收贮管理

完善库区安保设施升级改造。制定精细化管理手册,加强库区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成库区辐射事故、消防事故、反恐应急三大演练。做好日常应急备勤,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核实废旧放射源信息,做到已收贮的有主源、无主源和涉源单位基本信息、放射源台账数据的准确、完整。继续推动放射源车辆运输资质申请工作,保障放射源运输安全。

六、继续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完成国控网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验收。根据《全国环境质量网络建设方案》、《安徽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要求,启动省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对五大水库,新安江等重要水体的辐射监测。

强化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大型射线装置、辐照装置、省放射性废物库、金寨铀矿废渣处置场和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等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性监测。配合执法检查,对监管对象开展监督性监测,对已完成自主验收和自行监测的业主和项目进行抽查,开展建设项目的事后监督性监测。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主竣工环保验收的质量。在监管过程中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委托监测数据质量的检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的辐射监测数据质量状况。

 

  抄送: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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