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怀宁县恒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监察稽查室发布日期:2021-05-30 09:32点击次数: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1日,我厅针对怀宁县恒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铁水沟配套建设除尘装置烟尘收集效果差,烟尘外溢,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环境问题实施了挂牌督办。2020年12月15日,你局组织并通过了该起环境违法案件整改工作的预验收,向我厅申请解除挂牌督办(宜环〔2020〕138号),并补充报送了有关整改材料。我厅组织人员对整改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派员进行了现场核查。

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该企业拆除了磁选机、给料筛等部分生产设备;组织编制了废铁渣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安庆市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同意,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通过了自主验收;建设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进行了收集处理;规范了危险废物管理,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危险废物进行了申报登记,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你局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已执行到位。

经研究,我厅同意解除怀宁县恒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并做好摘牌之后的环境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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