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我厅梳理起草了《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周华,电话:62379590,13305641906)
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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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1 |
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
综合处 |
2021年底前 |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2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
相关业务处室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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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3 |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
科财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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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4 |
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发布医废处置、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等信息,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
办公室、固体处、监测处、执法局、省监测中心等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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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其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
5 |
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等信息公开。 |
执法局牵头,督察办配合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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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机制政策创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相关信息公开。 |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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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做好人事任免、招考招聘、职业资格考评等信息的公开。 |
人事处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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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
大气处、核安全处、执法局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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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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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做好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 |
宣教处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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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 |
(一)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1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 |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二)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
12 |
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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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解读方式 |
13 |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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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应关切 |
14 |
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反馈时限要求。 |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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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一)政务信息管理 |
15 |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16 |
建立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
综合处、法规处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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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17 |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开通覆盖情况和功能。 |
办公室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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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我厅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 |
监测处、办公室、信息中心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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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 |
19 |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完成“12369”热线和“12345”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 |
执法局、信息中心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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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层政务公开 |
(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 |
20 |
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层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跟踪评估。指导县级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和内容。 |
办公室牵头,各处室、事业单位配合 |
2021年底前 |
(二)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 |
21 |
发掘基层政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省范围选择示范案例进行总结推广。 |
办公室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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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 |
22 |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案例和答复规范,开展座谈交流、会商研判,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办公室、各处室、事业单位 |
2021年底前 |
(二)规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
23 |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
法规处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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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套制度建设 |
24 |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
执法局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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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年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
办公室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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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导监督 |
(一)加强工作指导 |
26 |
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
办公室 |
2021年底前 |
(二)改进工作作风 |
27 |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办公室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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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任务落实 |
28 |
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网站公开。 |
办公室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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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考核评估 |
29 |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
办公室 |
2021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