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管 推进行业规范运行

发布日期:2023-09-25 08:08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 浏览量: 【字体: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有关要求,我省积极学习借鉴沪苏浙先进做法,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实现“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

  为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运行,我厅组织相关人员赴江苏省调研学习环检机构监管先进经验做法,开展全省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培训会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邀请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专家远程指导。8月份,省厅大气处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赴安庆、池州、铜陵市开展I/M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探索建立区域环检数据共享机制,着力推进完善I/M制度。